本产品采用净味技术,以特殊成膜物质,加入环保低味助剂和颜填料特制的新型水性内墙涂料。产品不添加香精,VOC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。
产品特性:
1、低VOC、低气味
2、优良的耐水、耐碱、耐擦洗性
3、施工性好、遮盖力强
4、水性环保、施工方便
适用范围:
本产品适用于公共建筑及家庭居室内多种基层的装饰及旧墙的翻新,特别适用于宾馆、写字楼等人员无法撤离的场所的装潢。
执行标准:
GB/T9756-2018《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》
GB18582-2008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》
1、基层必须清洁、完好、干燥且没有污渍,如为旧墙面,应先去除粉化层或剥落、起壳的涂层。
2、应确保基层的含水率小于10%,pH值小于10。如为新墙面,则至少需在14天养护期后方可施工涂料。
3、如基层需用腻子作平整处理,请选择适配及合格的产品,或垂询本公司客服热线。
4、处理后基层应符合JGJ/T 29-2015《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》中的相关要求。
使用说明:
1、使用前先将涂料搅拌均匀。根据施工情况采用低于10%的水稀释。
2、本产品可采用辊涂、刷涂及喷涂的施工方法。
3、本产品建议施工2~3度,每度间隔时间必须大于6小时。
4、施工时气温须≥5℃,相对湿度须≤80%。
5、严禁在雨、雪、强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,且应避免在施工后6小时以内遭遇类似气象条件。
6、施工时请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具。
7、详细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请参照JGJ/T 29-2015《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》
8、请使用本公司配套底漆。
9、施工后剩余涂料应密封后置于阴凉干燥处。
0.12-0.15㎏/㎡(一度),此数据是我公司在标准情况下所得数据,实际用量随施工具体情况有所变化。
1、用水清洗施工工具。
2、清洗后的废水处置,请遵循当地环保要求。
3、涂层表面干燥时间≤2小时(25℃)。
4、涂层保养期7天(25℃)。
1、本产品为水性涂料。
2、本产品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处,贮存温度5-40℃,避免雨淋和阳光直射。
3、产品净含量、贮存期、生产日期及批号见标签。